【中澳观念大碰撞】65外婆来澳带孙子被拒!签证官:请申请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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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的观念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帮忙带孙子孙女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大多数人都觉得理所当然分属应当。有的老人不光免费带孙子辈,还往里死命贴钱养孙子宠孙子,而所图不过是孩子辈和孙子辈未来能用同样的爱和关心来回馈他们,使他们老有所依,虽然很多时候结果并未如他们所愿。

 

扯远了回归正题,不过“带孙子免费、带孙子光荣”这种理念在澳洲却完全行不通。最近,一个李家阿婆以“来澳带孙子”为由申请旅游签登陆澳洲,结果遭遇完美碰壁,闹了个不大不小的尴尬事,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细细分享!

 

 

话说李家阿婆芳龄六十有五,两年前女儿生孩子时曾持有旅游签登陆澳洲。去年,因女儿女婿全职工作无人看护孩子,因此再次申请旅游签,期望来澳12个月帮女儿带她的4个孩子,解决他们小两口工作家庭两头烧的局面。结果一纸申请递上去,一个拒签信发回来。

 

细看拒签信,签证官给出的理由让李家阿婆和女儿异常郁闷,原文如下:


简单翻译过来,签证官的意思就是:

Ø 我了解到你将来澳洲12个月,在女儿女婿工作或旅游期间照看他们的孩子;

Ø 我留意到你的上一个旅游签申请时,你曾说过你女儿有可能为她的孩子寻找看护;

Ø 我认为你并不是一个真实的Visitor,因为你将在澳洲境内从事看护你孙子的非法工作;

Ø 你应该申请其他合适的临时签证以配合你入境澳洲打工的真实目的;

Ø 也许就单个证据来看,你的入境目的并不明显。但是我认为所有证据结合在一起可以显示出你来澳洲并不是单纯的“visit”。

 

相信很多看到这封拒签理由的人一定会和李家女儿一样心中有万千“草泥马”奔过:

Ø 为什么我妈来澳带孙子就不算visitor了?

Ø 她只是来照顾孙子呀,这并不是工作!

Ø 她只是给自己的女儿帮忙而已!

Ø 她不是一个babysitter因为她又不收钱!

Ø 她两年前已经用同样的理由拿到过一次旅游签,为什么这次就不行了?

Ø 她都65岁了,只是照看孩子没有合同没有工资,怎么申请工作签证?

Ø 你就不能再考虑一下我们的申请?

Ø ……

 

于是李家女儿觉得无法接受这样“不合理”的拒签结果,将上述OS发邮件给了签证官。结果,签证官回复:

“Unfortunately free or voluntary babysitting in Australia is considered work. ”

意思就是,在签证官看来,免费或者义务的看孩子行为,在澳洲同样视为“工作”!

 

他们认为,根据法律条例,如果申请人持有旅游签入境澳洲,有工作倾向,这就表示他们并不是“真实的Visitor”,拒签理由已经足够!

 

而对于看孩子这件事情而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澳洲做“免费工或义务工”看护孙子辈,除了本身算工作之外,还会威胁到澳洲本地幼儿看护者的潜在工作机会。

 

种种因素考虑之下,拒签就是一个合理又合法的结果。

 

 

说到这里有人又担忧了:那我们以后再找父母来看孩子,是否都要被拒签?

 

对此,艾迪墨尔本的移民律师指出:根据移民法条例,如果“看孩子”这样的理由仅仅使用一次,可能并不一定会遭遇拒签。事实上,和李家女儿情况类似的其他人也都使用同样的理由帮助父母拿到了旅游签。可是如果你持续使用这样的理由帮助父母申请旅游签,那么移民局会视你这样“看孩子”的行为是“ongoing basis”,这样就会有工作的嫌疑,不论你是收钱办事还是无偿帮忙。

 

因此,如果你真的希望父母无拘无束的在澳洲作为免费看孩子的劳动力,请申请拥有打工权限的父母移民类签证,而不是旅游签!


小编寄语:

 

按照中国教育“看完故事必须要写读后感”的优秀传统,小编随机冒出感想一二:

1. 不管旅游还是探亲,这个签证目前的英文名都叫做“Visitor Visa”,请记住来看孩子的别申请Visitor Visa,因为“Visitor Visa ≠ Babysitter Visa”!

2. 请记得以后让父母带孩子要给钱,不给钱的请自动提供精神补偿例如家人的温暖和爱,毕竟他们年纪大了,也不是免费劳动力!


本文故事根据近期真人DIY真实案例改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改编发布已获得本人授权同意!

 

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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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标注图片来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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