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8503/8534”怎么办?签证高手教你如何豁免
什么是‘8503’和‘8534’?光看这两组数字,好像没什么特别。但是在移民局公告的签证条款中,它们代表着“no further stay”,即不可以在澳洲境内递交其他签证。
举例来说,如果你现在持有旅游签,上面有8503条款,但是如果你突然想在澳洲上学和工作,要递交学生签或者工作签,那么你就需要出境递交。可是不是每个同学都有财力物力或者愿意被请出澳洲等待下一个签证,于是乎就需要先豁免掉这个“no further stay”才能递交其他签证。
之前,如果谁拿着这个条款去咨询,几乎所有的移民代理和律师都会闻风而逃,不愿轻易接下这头疼的案子,或者叫足了高价并且准备好退款合同。但是现在,随着移民局内部条例不断的推陈出新,想要豁免这个条款也变得不是那么困难了。下面澳桥留学移民就为您做出详细解读。
什么是“nofurther application”条款?
对于不可以在本地续签的条款有以下几条:
1、8503条款
针对于除学生签证之外的临时居留签证
2、8534条款
针对于所有风险等级为L3的学生签证并且申请就读的课程短于10个月。
3、8535条款
针对于政府援助项目的学生576签证的主申请人
4、8540条款
针对于462(Work and Holiday)签证的申请人
从上面几个条款大家可以看出,与我们接触比较多的就是8503和8534条款。其中8503会在大部分的visitor visa 600 旅游签证中看到,而8534则是针对学生签。目前移民局对中国学生申请572签证(即申请就读的课程是diploma level)的评审等级是level 3, 如果你的课程是短于10个月的话,那么你的572签证很大的可能会有8534条款。
如果有这些条款会怎么样?
根据移民法案S41和S46条规定,如果你持有的签证上有这些条款,那么你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的任何签证申请(protection visas除外)均为无效申请。
在哪种情况下移民局在批准签证时会添加8503条款?
根据移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签证官是一定要添加8503条款的:
600签证的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 Stream, 即来自中国的旅游团签证
600签证的Sponsor Family stream,亲属担保旅游签证
402签证的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tream, 培训与研究签证的专业进修分支
除以上三种情况,是否要使用8503条款就要由签证官根据申请人的背景和赴澳动机等情况而酌情处理。总体来说,如果签证官认为申请人有可能在澳洲滞留或者工作的时候,就会使用8503条款。例如:父母一方带孩子去澳大利亚,另外一方同意孩子出行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签证官会将父母和孩子的签证都加上8503条款。
让我们再看几个不太会被加上8503的案例:
申请人的配偶是澳大利亚的公民或永久居民
医务工作者申请旅游签证来澳大利亚进修三个月以下的课程
申请人递交技术移民(GSM)申请后进入澳大利亚
申请人来澳洲探望病危的亲人
怎么申请8503、8534豁免?
根据移民条例申请人必须提供非常强有力的原因才可以豁免,移民条例的原话是:since the person was granted the visa that was subject to thecondition, 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circumstances have developed:
(i) over which the person had nocontrol and
(ii) that resulted in a major changeto the person’s circumstances
澳桥提醒大家注意:这里面划线部分都是重点。理由一定要充分才有可能豁免,并且移民局认为怀孕是可以control的,所以不能做为申请豁免的理由,申请人在申请豁免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与Skillselect相关的8534、8503豁免
从2012年7月1日起如果申请以下签证类别是可以豁免8534和8503条款的:
GSM签证,即(189,190,489和485)
雇主担保签证186
偏远地区雇主担保签证187
商业移民188
这个对于大多数学生都是一个好消息,例如对于雅思没有考到四个六而无法申请485的学生,可以先通过旅游签证过渡三个月,雅思达到要求就可以通过申请485来豁免8503条款,目前澳桥已有成功案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案存在风险,如果旅游签证到期时雅思还没有考到四个六,申请人就要从旅游签证再转回到学生签证,这不仅要再花费大额的费用境外递交,而且还要面对移民局对于你学习目的真实性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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